四川宝兴县一48岁女子遇害,嫌疑人为3名未成年人,你怎么看?
又是未成年人犯罪,又是未成年人杀人,短短的时间已经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杀人事件,而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了很普遍的现象,感觉现在的未成年人根本不在乎法律的约束,至于为什么不害怕,是真的不害怕还是知道根本不担心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或者说其实这些未成年人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了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是毅然的去做了,为什么呢?
现在的未成年人特别的早熟的程度远远超出了这个年龄段的的认知和心智,在做许多事情的时候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的行为对不对,知道自己做了之后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而能让未成年人这样做的底气源自于未成年人知道在一定年龄段的不同待遇。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岁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低于这个年龄的未成年人就算做错一些严重的事情也不会受到刑事追究,而在十八岁未成年之前在承担责任上面会获得相应的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之前犯罪有一定的从轻处罚,这种情况会不会是现在未成年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呢!
当然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在于家庭教育的问题,家庭教育和人生价值观没有获得正确的引导,而有的家庭由于家庭教育的不正确,使得原本在叛逆年龄段的孩子形成了怨恨父母怨恨社会的情绪,真实想法都是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开始有了自己的思维想法,如果引导不正确很容易走上企图,因为许多未成年人犯事情的心态都是想通过自己的行为去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而做出极端的事情都是想通过极端的行为去满足自己的欲望。
缺少正确的引导,缺少完整的家庭关爱,缺少正确的教育和价值观,外加上年龄段的叛逆期,还有欲望和心智的开始成型,外加上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综合的影响导致的一些未成年人心理畸形的根源,而外在的法律的约束力不足导致了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没有顾及,所以在心态上面非常的放纵,因为就是缺少强大的约束力。
如果外在的约束力再强一些,再严厉一些,让这些孩子产生出震慑力,那这些孩子在自己的行为上面会收敛很多,而现在的一部分犯罪的未成年人由于心理不健康,在行为上本来就没有轻重,再加上现在的孩子对各种信息比较了解,知道自己做的事情面临什么,侥幸心理和一些无所谓的态度导致犯罪没有底线。法律如果约束力足够强大可以肯定绝大多数现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会有顾忌而不敢去做违法的事情 ,只是没办法现在现实和想法差别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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